東北網11月16日訊 11月14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我市臨街單位門前、人行道兩側的清雪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市區人行道兩側清理得比較乾淨,小街巷個別商戶門前存在清理不徹底的情況。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人行道清雪標准要達到路面無存雪、無雪道、無冰包;積雪堆放整齊,距離道路路邊石20厘米,並遠離樹穴、盲道和排水口,不影響綠化、排水和行人通行;禁止在分車島綠化帶內堆放冰雪,向路面及綠化帶內揚雪。檢查中,市區主要街路的人行道清理比較乾淨,臨街單位基本都能做到『以雪為令、雪停即清』,只有個別小街巷人行道上存在積雪清理不徹底的情況。
據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降雪期間,執法人員分街分路、逐門逐戶對臨街單位進行了督促,要求其以雪為令、及時清雪,提高清雪質量,確保各自責任區內乾淨、暢通,尤其是經常停放車輛的位置要增加清雪頻次。同時,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和標准清掃冰雪的,執法人員將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每平方米30元罰款;對未按規定堆放冰雪的,將處以每立方米50元罰款。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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