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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老字號』『原字號』『新字號』企業 省級財政最高補貼500萬
2018-12-08 12:05:55 來源:生活報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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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12月8日訊 7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黑龍江省『老字號』『原字號』『新字號』及國家級貧困縣(市)中小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獎補政策實施細則》發布。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細則》強調,凡達到政策規定條件的企業、承銷商(主承銷商、分銷商或銀行間交易市場認購人,下同)及擔保機構,一律公平、公開、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對成功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私募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老字號』『原字號』『新字號』企業,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到賬額的2.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作為主承銷商為『老字號』企業成功發行直接融資工具的金融機構,省級財政按照企業實際到賬額的2%給予獎勵,單筆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為『老字號』企業成功發行直接融資工具提供增信服務的擔保機構,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到賬額的0.5%給予獎勵,單筆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國家級貧困縣(市)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省財政按實際到賬額的5%給予補貼,單戶企業補貼上限不超過500萬元;金融機構作為主承銷商、分銷商或銀行間交易市場認購人,牽頭運作發行債券的,省財政按企業實際融資到賬額的5%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500萬元。

  對國家相關職責部門一次性批復(核准、注冊、備案)、可分期發行的一種或多種直接融資債務工具產品的,發行企業、承銷商、擔保機構只享受一次性政策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補貼。

  《細則》強調,資金撥付請示得到省政府批復後,省財政廳下達資金指標並撥付資金。各市(地)工信部門、金融部門應於5個工作日內通知名單內獎補對象。各市(地)財政部門應按照撥付時限和相關要求將資金撥付到獎補對象。

  獎補資金由屬地財政部門直接下發到企業,不得撥付到第三方再轉付到企業。對於存在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行為的企業,除追回資金外,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