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訊(記者 佘雨桐)近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接到一位河北省群眾的線索舉報後,第一時間到達火車站將被執行人代某拘傳。

申請執行人哈爾濱市香坊區某建築器材租賃站與被執行人代某因租賃合同糾紛一案,香坊區法院於2016年10月14日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後,代某沒有按期履行法律義務,哈爾濱市香坊區某建築器材租賃站於2017年9月13日向香坊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查詢發現代某無可供執行財產,其本人也下落不明。2018年7月,申請執行人提出懸賞申請,與保險公司簽訂『執行無懮』懸賞保險單。懸賞公告在市區公交站臺、商圈等人流密集處,以及相關媒體發布後,迅速引起了群眾的高度關注,熱心群眾紛紛轉發。


12月14日16時52分,香坊區法院執行法官楊曉晨接到舉報電話,一位河北省群眾向法院提供線索:『你院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懸賞公告裡有個叫代某的,他今晚要乘坐火車從哈爾濱去貴陽……』
17時30分,在院執行局負責人陳力、執行二庭庭長王濤的安排部署下,執行乾警迅速對舉報人提供的信息進行核查,確定列車站點、發車時間,制定執行預案,執行法官譚慶、楊曉晨,法官助理李大鵬第一時間趕往哈西站。
21時,在站前派出所的協助下,執行乾警順利進入候車室查找被執行人,但無所獲。此時,列車已經開始檢票,執行人員立即到售票窗口查詢被執行人座位號,登車找人。按照售票窗口提供的車廂座位號,執行乾警又再次撲空,沒有找到被執行人。眼看列車就要發車了,執行人員立即聯系列車長再次確定被執行人位置。
22時08分,成功鎖定被執行人代某正在K728列車8車廂53號。代某對法院乾警的突然到來表示疑惑,法官依法向其釋明執行依據和相關規定,告知其權利和義務。22時17分,成功將被執行人代某拘傳到案。
12月15日14時,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