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動工作,我的養老金如何轉移?』『馬上退休了,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25日,針對市民提出的哈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退休等養老金待遇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如何確定的?
答:單位和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一致。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4%,個人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
問: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答: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問: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答: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問: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是什麼?從何時領取?
答: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並達到國家規定(或批准延遲)的退休年齡時,按照乾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統籌管理層級,經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批准機關確定的退休(待遇領取)時間,從下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
問: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如何發放?統籌內養老金什麼時間發放?
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待遇由統籌內養老金和統籌外項目構成。統籌內養老金由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統籌外項目及其他退休待遇(包燒費、喪葬費、撫恤金等)由原渠道發放。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每月6號前將統籌內養老金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