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8日訊 『雖然屋內供暖達到18℃,但還是感覺有些冷。』在7日的政協會上,多位委員呼吁,提高哈市供暖溫度標准,讓市民越冬更舒適。部分委員認為,哈市應將居民室內供熱溫度標准提到20℃以上。
現狀
室溫℃並不暖老人孩子受不了
委員郎濟纔說,哈市的供熱最低溫度標准確定為18℃,到現在已經實行近十年了,多年來,民眾一直反映室溫18℃太低,當室內溫度達到18℃時,正常情況下需要再穿一件厚外衣,人纔不會覺得冷。醫學專家認為,18℃至25℃比較適合人居住,而22℃、23℃最好。室溫過高如30℃以上或過低在10℃左右,不僅容易誘發心髒疾病,還易讓人患感冒等呼吸道疾病。
委員認為,居民室內溫度18℃,青壯年尚可接受,對於年老體弱的老年人和抵抗力差的兒童來說有些偏低。冬季18℃的室內溫度不適用於哈市許多公共場所,如醫院、幼兒園、學校和賓館等。供熱問題已成為長期不能得到很好解決的難題。
建議
供熱最低溫度標准提至20℃以上
委員認為,黑龍江是地處全國最北的省份,屬高寒地區,最低溫度建議應高於全國標准,經對社區內用戶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認為理想溫度應在20℃以上的用戶佔95%以上。從東北其他城市來看,齊齊哈爾市、吉林市已率先實行供熱溫度不低於20℃標准。
委員劉鐵英認為,哈爾濱冬季供熱期長達6個月,人們在室內時間比較長,特別是近年來哈爾濱老齡人口的顯著增加,對提高室溫標准的期盼越來越強烈。冬季室溫18℃對於老人、婦女、兒童很難接受,科學測算22℃至24℃的室溫,是最適宜居住的溫度,符合人體生理學基本要求。
近年來,哈市集中供熱能力和面積大幅度提高,已具備提高居民用戶室溫標准的能力。因此,劉鐵英建議,哈市能否提高供熱最低溫度標准,由18℃調整為22℃,實現百姓對供暖溫度的需求。
供暖時間應視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委員魏亞飛還就哈市供暖時間提出了建議。他說,目前哈市在冬季供暖問題上普遍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一是供暖開啟和結束時間不合理,按慣例起止時間是10月20日至4月20日,時間安排不科學不妥當,在這方面,大慶市做得很到位,每年10月10日就開栓供暖,結束供暖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不限於4月20日。二是供暖設施老化,更新換代步伐緩慢。三是維修不及時,每年10月20日開栓前,進行試水,針對漏水設施進行維修,但每年都是臨近供暖時纔操作,導致一旦維修時間過長,就不能及時保證按時供暖。
魏亞飛建議:開栓供暖時間提前,10月10日正式供暖。結束供暖時間延後,4月30日終止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