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4日訊 近日,記者從薩爾圖區和讓胡路區安監部門獲悉,兩區2019年春節煙花爆竹儲存銷售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公布,東西城區共安排65個室外鞭炮攤,這些攤點將在小年當天售賣鞭炮。
東西城鞭炮攤位置公布
據薩爾圖區安監部門工作人員介紹,今年,該區安排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攤位15個,分別為:奧林匹克路北側,學偉大街至蘭德街之間路段7個;安寧路北側,經一街至機場路之間路段6個;薩爾圖東街東側,中十一路至中十路之間路段兩個。
讓胡路區安排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攤位50個,分別為:西苑街(富強新城)3個,南一路6個,西苑路(奮斗水源橋)兩個,六廠(八區市場)兩個,慶化東路(小江南)6個,崇德路(銀浪社區)兩個,東湖十區(外環創業大道)4個,中央大街(科學路)7個,西湖街(明湖)兩個,西貨站5個,新城街(麗水湖)5個,康平街3個,東湖街(天安路)3個。
對攤位的管理非常嚴格
由於煙花爆竹屬於易燃易爆品,因此,安監部門對銷售人員和臨時攤位從審核到管理都非常嚴格。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安全知識培訓、考試,獲取上崗資格,賣鞭炮時,要佩戴本人胸卡。
攤位兩側之間距離不小於50米,以銷售攤床為中心,半徑100米內,沒有加油站、油井以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質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幼兒園、醫院、體育場館、機關等人員密集場所。不得『連片』經營和『紮堆』經營、不得形成『煙花爆竹經營一條街』。此外,攤位必須是相對獨立的,材質為阻燃或難燃材料,攤床的大小不得超過長4米、寬2米,面積不能大於8平方米,攤位面積4平方米以內的,原則上現場存放量不超過30箱;攤位面積大於4平方米小於8平方米的,現場存放量原則上不超過50箱。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5米,且要配有必要的消防設施。
1月28日正式對外銷售
記者了解到,薩爾圖區和讓胡路區已分別於1月10日和1月8日受理了《煙花爆竹零售(臨時)許可證》辦理申請,之後,將安排申領者抽取攤位號,並對上崗銷售人員進行崗前培訓。這些攤點將於1月28日當天對外銷售煙花爆竹,薩爾圖區2月19日結束售賣,讓胡路區2月21日結束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