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22日訊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今年我省將實施一系列創業就業優惠政策,按照相關規定,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困難企業可返還50%失業保險費。同時,失業人員創業可免費提供經營場地。
困難企業可返50%失業保險費
我省人社部門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深度貧困縣可返還其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政策實施期為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准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
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後,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適當補貼。
給予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創業補貼
各級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要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取消反擔保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或單位作為貸款申請人的保證人,一年期擔保費率不得超過1.5%。
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同時,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我省人社部門對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