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2月14日訊 11日,《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塑營商新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意見》共分7部分50條,在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營商新環境保障體系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A政務服務
實行『一網通辦』讓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
消除審批服務中的模糊條款,屬於兜底性質的『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要逐一加以明確,不能明確且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實行『一章通辦』。
讓各級機關、政務服務機構和社會公眾按權限免費共享使用政務服務數據。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程電子化辦理和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的應用。實行『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臺辦理,能夠通過信息共享和網絡核驗獲取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已經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復登記、提交。加快智能化、數字化、移動化政務服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移動端服務,讓企業和群眾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
優化整合提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機制,在辦公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限定每日辦件數量。由市場主體自選公章制作單位,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為新開辦企業免費提供公章制作服務,進一步壓縮申領發票時間,實現企業開辦時間處於全國前列。建立辦照即可生產經營制度,破解『准入不准營』難題。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承諾的條件,要經合法性審查後以書面形式作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招商成果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
B市場環境
推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推行貨運車輛跨區域異地檢驗
對市場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的違法行為,司法機關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不輕易傳喚企業負責人,不輕易凍結企業賬戶,不輕易查封企業賬冊,不輕易扣押企業財產,不輕易開警車進企業辦案,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或者超范圍的財物,嚴禁將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嚴禁將民事責任認定為刑事責任。
推進減稅降費。用人單位支付給聘用退休人員和已經由原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兼職人員的勞務報酬,不得計入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禁止違規設立涉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將企業經營性收費轉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布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推廣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機構擔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涉企收費項目和保證金有上下限標准的,必須按照下限標准執行,並按規定及時清退保證金。合理調控最低工資標准。
電力、自來水、熱力、燃氣、通信等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業要簡化報裝程序、壓縮報裝時間、降低報裝成本、公開服務和資費標准,不得非法收取接入費、入網費等費用。推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延續ETC通行費95折優惠政策。簡化物流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簡並貨運車輛認證許可,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對貨運車輛推行跨區域異地檢驗。
C人文環境
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制定政商交往『負面清單』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全面履行、兌現依法簽訂的有效合同和以會議紀要、文件等書面形式承諾的合法優惠條件,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因政府或者有關部門責任導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承諾的合法優惠條件不能兌現,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要依法給予賠償;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規劃、行政決定、合同約定和承諾的合法優惠條件,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要依法給予相應補償。
各級政府要每年度對本級政府和部門、管委會、國有企業違約失信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專項整治,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嚴禁新增此類問題;逾期沒有處理的,要嚴肅問責。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守信的市場主體提供綠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對信用記錄不良者進行曝光,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格局。加強項目投資、政府采購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違約失信責任追究機制。
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政商常態化溝通機制,坦坦蕩蕩與企業打交道,定期組織企業家座談、走訪企業,及時回應訴求,幫助解決問題。制定政商交往『負面清單』,為廣大乾部服務企業、與企業家正常交往劃出『安全區』。
D投訴舉報
統一『12346』投訴舉報電話公布電子郵箱和微信公眾號
整合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統一『12346』投訴舉報電話,公布電子郵箱和微信公眾號,對投訴舉報實行直接查辦、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跟蹤督辦、反饋回訪的工作機制,堅決糾正或者限期改正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嚴厲懲治服務不優、效率低下、紀律渙散、作風松弛、以權謀私、弄權勒卡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處理,弄虛作假、隱瞞事實,乾擾、阻礙調查處理,打擊、報復、威脅投訴舉報人、辦案人、證人,與違法人員相互勾結,包庇、縱容違法,以及枉法辦案、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從重懲處。對營商環境惡劣且長期得不到改善、發生嚴重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件、營商環境年度目標考核不達標,以及營商環境評價連續排名末位的地方或者部門,要約談其主要負責人,並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