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2月27日訊 近日,省公安廳聯合省煤管局共同制定印發《黑龍江省礦山企業涉及民用爆炸物品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舉全民之力,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據悉,按獎勵辦法要求,群眾獲得或發現礦山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和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信息及行為,即可向我省各級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的舉報人,予以3000元至10萬元不等的獎勵,涉及犯罪的,最高獎勵實名舉報人10萬元。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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