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日訊(記者 佘雨桐) 近日,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程某訴劉某、陶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時,當事人劉某當庭辱罵程某、陶某及證人、庭審旁聽人員,經審判長訓誡後,仍不聽勸阻,因擾亂法庭秩序被處以5000元罰款。
劉某(男)與陶某(女)原是夫妻關系。程某主張陶某、劉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其借款100多萬元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並當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在證人作證過程中,劉某認為程某虛假訴訟、證人虛假作證,多次侮辱謾罵其他當事人、證人和旁聽人員。經審判長訓誡後,仍不聽勸阻,致使庭審活動一度無法進行。
事發後,經院長批准,依規定對劉某違反法庭規則、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處罰決定作出後,劉某表示將『據實悔過,不會再犯』,並於27日上午如期繳納了5000元罰款。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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