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3月21日訊 由於近期國內出現學校食品安全問題,國務院食安辦召開會議,要求各地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日前,省教育廳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結合正在開展的學校(幼兒園)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與市場監督部門密切合作,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確保學校食品安全萬無一失。
省教育廳要求,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校長負責制,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建立健全、嚴格落實學校食堂管理自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突發事故報告制度;堅決禁止學校食堂采購和使用無食品標簽、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及超過保質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在廚房、配餐間等安裝監控攝像裝置,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
對不認真履行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措施,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食物中毒事件的,省教育廳將會同省市場監督局進行嚴肅查處,並按照相關法律和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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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將與學生共同用餐
據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記者20日從教育部了解到,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將於4月1日起施行。這一規定將適用於實施學歷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
根據這一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對陪餐家長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
規定提出,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每周公布學生餐帶量食譜和營養素供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