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9日訊(記者 唐繼厚)親人的失蹤對家屬來說是一個沈痛的打擊,但是家人仍要堅強地活下去,所以必然會面臨一個問題——失蹤人員留下的財產要如何處置?近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新區公證處辦理了一件失蹤人員遺產繼承公證,將一位女士的遺產轉移到了她父母的名下。
2012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市民李女士孤身一人去到北京市打工。2016年7月的一天,李女士下班後沒有回到租住的宿捨,之後便音信全無了。李女士的哥哥李先生嘗試了各種辦法尋找妹妹,也到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但是所有親戚朋友都不知道李女士的下落,公安機關也一直沒有找到李女士本人。李先生和父母認為,李女士沒有理由突然和家人斷了聯系,所以他們懷疑李女士可能已經遭遇了不測——不在人世了。
據李女士的哥哥介紹,李女士有過短暫的婚史,無子女,在牡丹江市有一套房產(還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另外在其家中還有幾張銀行卡和一份人壽保險單。李女士失蹤一年後,李先生想要幫妹妹辦理產權證、提取存款和辦理保險理賠,於是求助於公證處。牡丹江市新區公證處的公證員接待了李先生,給李先生詳細講述了辦理失蹤人口遺產繼承公證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根據李女士的情況以及當時派出所報案後的資料,公證員建議李先生去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李女士死亡,取得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後纔可以進入李女士名下財產的遺產繼承程序。而且,李女士和李先生的父母並不在牡丹江市居住,公證員建議李先生讓其年老體弱的父母在居住地公證處辦理《委托書》公證。委托書中寫明:委托李先生到人民法院代為辦理宣告李女士死亡事宜;到公證處辦理查詢存款和繼承公證;代辦房屋所有權證書、查詢及提取存款、辦理保險理賠的相關事宜。
李先生聽從了公證員的建議,在取得其父母授權後,在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李女士死亡。人民法院公告期屆滿後出具了宣告李女士死亡的民事判決書。
日前,李先生再次來到公證處提交相關材料,公證員認真審查了李先生的材料並及時辦理了繼承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