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耕季,『過了驚蟄節,春耕不能歇』。在黑土地上,不僅僅有奔波忙碌的農民,還有辦案在田間、送法到地頭的黑龍江法官們......
收到補償款32萬元農民笑了
日前,哈爾濱中院成功調解22件涉農案件,農民當庭收到了補償款320390元。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2018年7月,范某等22人在某農藥品牌哈爾濱地區代理商處購買農藥,用於水稻田後產生藥害。溫某與農民簽訂了協議書,約定由經銷商為受害稻田每公頃補償5000元。

但溫某未支付補償款。2018年9月7日,范某等22人向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起訴,溫某則提出反訴,主張其在簽訂協議時存在被脅迫的情形,請求撤銷協議。道外區法院判令溫某支付補償款。溫某不服,上訴至哈爾濱中院。
哈爾濱中院迅速組織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案件審理方向。庭審中,當事人圍繞協議是否存在可撤銷的法定情形陳述事實、舉示證據、進行辯論。庭審結束後,根據查清的事實及訴辯雙方的主張,哈爾濱中院認為該案存在調解結案的基礎和可能,加大庭後調解力度。

辦案法官采取面對面、背對背和電話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解疑,分析調解與判決結案的利與弊。經過多次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於2019年3月27日達成調解協議。
『感謝法官給我們備耕生產提供司法保障。』簽收了調解書,范某放下了擔懮,開心地笑了。
送法進田間農民直說好
4月1日下午,雞西市雞冠區法院西郊法庭乾警走向兩西村田間地頭,向春耕農民宣傳普法,解答法律問題,就地辦理案件。

西郊法庭根據近年來審理的涉農案件,向農民講解假冒農資農藥、化肥種子、偽劣產品等方面坑農、害農案例,告知農民選購化肥、種子和農藥時的注意事項,為農民購置好生產資料做好『法律提示』,並發放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種子法、產品質量法法律知識宣傳單。

一位大爺笑呵呵地說:『宣傳單真不錯,今天忙完農活我就看看,了解了解法律咋規定的。』上門調解案件農民心暖了
黑龍江省林區中院審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二審案件,因證據繁雜、當事人提交新證據等原因需二次開庭。但一方當事人年近七旬,行動不便,居住於邊遠林場,證人也生活在當地。該院審理的另一起非法佔用農用地申訴案件也發生在當地。
當前正值春耕,當事人到林區中院開庭路途遠、路費高,還耽誤農業生產。

『我們以實際行動保障農民合法權益,踐行打官司不必求人。』林區中院審判團隊成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