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3日訊(餘征 記者 包海多)近日,哈爾濱一女子未按規定攜帶養犬登記證及犬牌,更將犬只牽到禁止遛犬區域遛狗,面對執法人員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甚至還撕扯抓咬民警阻礙執法。最終,不但犬只被公安機關留檢,該女子也因阻礙執法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5月11日晚,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犬類管理大隊在哈爾濱市道裡區沿江景區區域開展巡查。21時許,民警在整治違規養犬和不文明養犬亂象,巡查至中東鐵路橋下時,發現一女子攜帶一只金毛犬在禁止遛犬區域遛犬,民警上前制止該女子違規遛犬行為,通過檢查,該犬只已埋置芯片,但未攜帶養犬登記證及犬牌。依據《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民警要對該犬只進行暫時留檢。在告知過程中,養犬女子言語激烈,多次用手戳點執法民警,並解開犬只牽引繩,為了避免犬只傷及周圍聚集群眾,民警迅速控制住脫離束縛的犬只,將犬只帶上警車。在此過程中該養犬女子多次撕扯執法民警,並將一民警手背咬傷,嚴重阻礙民警執法工作,道裡公安分局通江派出所民警將該名女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在派出所裡,阻礙民警執法的女子王某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您:文明養犬是您的義務。一是依法養犬:請為愛犬辦理犬證和相關證明,並在遛犬時隨身攜帶。二是牽好犬鏈:為避免狗狗走失、被盜、打斗、傷人等,在出門遛犬時栓好犬鏈。三是制止亂吠:深夜、清晨避免讓愛犬吠叫,避免乾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四是不在禁止遛犬區域遛犬,不要攜犬進出市場、商店、商業街區、飯店、公園、學校、醫院、候車廳等公共場所。詳情請查看《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規范養犬,共同營造和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