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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判23年!村主任涉黑,瘋狂斂財500多萬元!
2019-05-22 16:41:00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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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案件的主角姜某身份比較特殊,他在依蘭縣道臺橋鎮愛國村多年擔任村主任、村支部書記等職務,利用職務之便瘋狂斂財500餘萬元。

  經過審理查明,以被告人姜某為首的9人的黑社會組織,在依蘭縣道臺橋鎮愛國村長期欺壓群眾、霸佔耕地、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罪行累累。

  他們成立肉鴨養殖合作社,以合作社為基礎詐騙國家錢財,包括以他人的名義進行貸款,對肉鴨養殖基地的土地隨意進行處置。此外,姜某在擔任村主任和書記期間,還多年虛報冒領國家的土地直補款、良種補貼款,使他的組織獲得了大量的錢財。

  除詐騙國家各項補貼款之外,姜某等人還長期欺壓當地百姓,多次強行霸佔村民土地,再轉租給他人獲利,如果村民不服,他就會指使自己的親信對村民實施毆打。

  對於已經耕種的土地,他們進行肆意的破壞,不光把已經耕種的秧苗用拖拉機壓壞,還把大棚裡正在育種的秧苗全部破壞掉。對於強行霸佔來的土地,他們除了對外出租,其餘的土地都會無償分給自己的親信,而且還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讓組織成員承包各項工程來獲取利益。在種種利益的驅使下,姜某的組織成員對他唯命是從。

  組織成員8人,其中有2人是他的兒子,有5人是侄子、外甥或外甥女婿,有1人是他的朋友,形成了一個緊密的以血源關系為紐帶的犯罪團伙。

  近日,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法院對9名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姜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等7項罪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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