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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汪景衛等14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案公開宣判
2019-06-21 19:42:24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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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6月21日訊(記者 佘雨桐)21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平房區法院對汪景衛等14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判處汪景衛等14名被告人二十年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處罰金。

公開宣判現場。圖片由法院提供

  自2010年以來,汪景衛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平房區平房鎮工農村村委會主任期間,糾集本村村民,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工農村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汪景衛為首要分子,以關樹國、汪景瑞、汪景陽、張軍、呂玉學、趙樹臣、關樹春、李波等人為重要成員,以趙慶祥、張俊生、翟國禮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在平房鎮工農村及周邊組織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等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0年至2012年,汪景衛召開工農村兩委會議,指使關樹國等人在哈爾濱市平房區平房鎮工農村工農橋頭附近,對從阿城區向平房區運送石料的大貨車司機進行攔截,並通過對司機進行辱罵、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行向貨車司機索取過路費,如不給過路費則不允許貨車通行。過往司機因走其他道路繞遠或費用過高,被迫將過路費交給該犯罪集團,以獲得通行許可。汪景衛等人對每輛經過工農村的貨車司機每次均敲詐一定數額的過路費。2010年至2012年期間,該犯罪集團共向20名司機勒索過路費總計179次,數額201400元。

  2010年以來,汪景衛團伙成員有分有合,在非法控制工農水庫的過程中,對在水庫捕魚、釣魚的被害人李某某等人進行毆打;多次到平房區殯儀服務中心工農墓地、平房陵園等辦公場所采用阻礙車輛正常通行、驅趕工作人員等方式起哄鬧事,擾亂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唐宏利、趙慶祥還因瑣事毆打他人。汪景衛參與尋釁滋事5次;關樹國參與尋釁滋事4次;汪景瑞參與尋釁滋事1次;張軍參與尋釁滋事6次;呂玉學參與尋釁滋事5次;唐宏利參與尋釁滋事1次;關樹春參與尋釁滋事4次;趙慶祥參與尋釁滋事2次。

  2012年,工農村聯誼社區進行征地拆遷。楊國慶通過汪景瑞、李波找來12名農民簽訂虛假協議,將楊國慶私建的二層樓房分成12戶,以在籍戶的名義騙取回遷房及補償款。汪景衛任村屯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其在房屋勘查摸底調查表等多種內容虛假的證明文件上簽字,使得楊國慶、汪景瑞、李波詐騙征地拆遷房產及補償款合計金額3255134.98元。

  平房區人民法院認為,汪景衛、關樹國、汪景瑞、汪景陽、張軍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的方法,勒索過往大車司機財物,其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汪景衛、關樹國、汪景瑞、張軍、呂玉學、唐宏利、關樹春、趙慶祥單獨或伙同他人隨意毆打他人、堵門阻工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汪景衛、汪景瑞、李波、楊國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回遷房及征地拆遷補償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判處汪景衛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五萬元。判處其餘13名被告人十六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處罰金。責令參與犯罪的被告人退賠違法所得20餘萬元給相應被害人;退賠詐騙犯罪違法所得。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