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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指導意見鼓勵地下取熱供暖 新建小區、老舊小區改造優先用地熱能
2019-06-28 10:30:06 來源:生活報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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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6月28日訊 27日,生活報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日前,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發布了《關於加強黑龍江省地熱能供暖管理的指導意見》。今後,更多的小區會享受到地熱能供暖,這會更環保、更清潔。

  鼓勵機關和大型公共建築用地熱能供暖

  《意見》要求,科學編制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省自然資源廳要指導所屬地礦局對全省各地地熱能資源特點、可允許開采量等進行科學評估,詳細勘查重點市(地)、縣(市)中深層地熱資源特征、地質條件和可開發儲量,逐步建立全省主要城市地熱物性數據庫,並進行適宜性分區評價,研究編制全省地熱能供暖專項規劃,為我省各地開發利用地熱能資源提供科學依據。地熱能開采條件許可、供暖需求較大的各地政府,要組織編制本地地熱能供熱專項規劃,統籌安排,科學布局,積極發展地熱能集中供暖,推動新建居住小區地熱能分布式供暖,加快提昇地熱能在建築供暖中的應用比例。鼓勵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采用地熱能供暖,或與其他清潔能源結合互補的模式進行供暖。

  省內未集中供暖新建建築優先采用

  《意見》要求,鼓勵發展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全省范圍內集中供暖管網未覆蓋區域的新建建築以及老舊小區供暖改造項目,優先采用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技術。在熱源井基礎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對地下水質、水層的保護,做到分層止水,保障地下水資源和環境安全。

  同時,要嚴格控制地下水源熱泵供暖。新建地熱能供暖項目原則上不采用抽取地下水方式進行供暖,確保『取熱不取水』。既有采用抽取地下水方式供暖的項目,應對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質進行嚴格監測,確保置換熱量後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取水層,不得對地下水資源造成浪費和污染,對於現有正常運行的無法實現尾水全部清潔回灌的地下水源熱泵供暖項目,要研究采用不抽取地下水的其他替代方式進行今後冬季供暖。禁止在地下水超載區、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深層承壓水含水層取用地下水,切實保護和節約地下水資源。

  地熱能開發企業負責供暖收費不得高於集中供暖

  要規范項目審批及實施管理,還要大力培育地熱能市場,鼓勵具有實踐經驗和技術力量的投資主體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進入城鎮供暖領域,不斷培育和完善地熱能市場。支持各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新建建築或既有建築節能改造中,推廣應用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系統。當由地熱能開發企業負責運維建築(小區)供暖時,供暖收費不得高於當地現行集中供暖取費標准。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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