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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檢察院首次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於二審案件
2019-08-14 16:26:45 來源:東北網 作者:商麗娜 佘雨桐
東北網8月14日訊(商麗娜 記者 佘雨桐)近日,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首次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於二審案件並提出附條件的量刑建議,成功辦理了上訴人李某某詐騙案。
受理李某某詐騙案後,承辦檢察官經審查發現上訴人李某某無前科劣跡,一審期間能夠如實供述自己詐騙他人30餘萬的犯罪事實,並積極悔罪,但因未能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獲刑五年六個月。在提審上訴人李某某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告知李某某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相關制度規定,李某某表示認罪悔罪,並承諾積極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承辦檢察官依法啟動認罪認罰從寬程序。
最終,在辯護人見證下,李某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認可了佳木斯市檢察院提出的以上訴人李某某二審期間能否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是否獲得被害人諒解、是否認繳罰金為適用條件的動態量刑建議。
為能夠獲得更大幅度的量刑減讓,上訴人李某某讓其家屬積極聯系遠在福建的被害人代為退賠其全部經濟損失,並獲得了被害人諒解。為了提高量刑建議尤其是罰金等財產刑的精准化,承辦檢察官積極與辯護人互動,讓上訴人李某某及其家屬更好地理解和接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願意預繳罰金,以示其真誠悔過,認罪認罰,希望能最大程度上在實體上對李某某從輕處罰。
2019年8月9日上午,承辦檢察官出席了該案的二審法庭審理,鑒於上訴人已退賠全部損失,獲得了被害人諒解,認罪認罰,承辦檢察官依法提出判處三年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的量刑建議,被法庭采納。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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