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6日訊(記者 佘雨桐)8月15日上午,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鄭某剛、孟某鑫、李某鵬等二十七人詐騙一案。這是南崗區法院首次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涉眾型刑事案件,原計劃安排2天的庭審只用了3個小時就已全部完成。


今年第二季度以來,南崗區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規定,大量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審理認罪認罰刑事案件。截至目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運用速裁程序審理刑事案件141件,運用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件118件,運用普通程序審理刑事案件53件,但均為被告人數較少的刑事案件。
8月15日上午,南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鄭某剛、孟某鑫、李某鵬等二十七人詐騙一案。這是南崗區法院首次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涉眾型刑事案件,是對普通程序案件審理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進一步探索和實踐。為確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此次庭審中的成功運用,南崗區法院高度重視本次庭審工作,力求大膽改革,通過簡化程序提昇審判質效。針對法庭布置、安全保障、設備調試、警力分配等後勤保障等工作進行細化分工,同時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庭審環節的部分內容予以簡省,開庭工作順利完成,原計劃安排2天的庭審只用了3個小時就已全部完成。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請求法庭從寬處理。在庭審結束後,27位辯護人一致為南崗區法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點贊。
南崗區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刑事案件,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審判質效,充分彰顯了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本次庭審也開創了我市法院系統涉眾型普通程序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先河,為今後類似案件的審理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