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曲淑璉,今年86歲,1951年參加工作。我是新中國成立後黨培養出的第一批法官,當時,我們工作環境很簡陋,在一個老舊的平房,辦案材料都需要手寫。
我叫李艷梅,今年是我在法院工作的第19個年頭,這19年中,我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這些卷宗,每天翻閱大量的卷宗就是每一位法官的工作日常。
在新、老兩位法官身上,我們能直觀地感受到法院辦公環境的改善。從前辦公設備普遍落後,每位法官每天都要手寫大量筆錄,不少法官的手上都磨出了繭子,如今辦公設備早已實現電子化。
不僅是辦公環境,法官辦案類型也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生著變化。
曲淑璉:當時辦案最多的就是離婚案件,據我當時觀察,民事案件中,離婚能佔一半以上。
1950年,新中國第一部單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誕生。隨著婚姻法的頒布,很多女性通過離婚獲得了婚姻自由。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經濟類案件又成為了法官集中辦理的案件類型。
李艷梅:我們庭審理的案件,主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還有執行異議之訴。這兩大類案由就佔了我們受案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比較顯著的特點就是標的額比較大。
經濟發展社會和諧,離不開法治保障。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後,一批重要法律相繼頒布實施。曲淑璉就經歷了只有相關條例到有法可依的過程。
走進新時代,法律體系逐步完善,法律同時代一起發展。
李艷梅:針對糾紛,我們會選擇最恰當的法律規定去適用,把法律規定引用到判決中,當事人能看明白,看的更清晰,也更容易接受法院判決。
法治服務迭代昇級。現在,當您走進法院,先看到的就是寬敞明亮的訴訟服務大廳,自助立案、自助查詢等設備一應俱全。隨著法治建設的深入,不斷提昇的不僅僅是設備設施,更多的還是人們的法律意識。
曲淑璉:原來有些老百姓總覺得打官司多難看啊,特別是一些家庭矛盾,就覺得家丑不可外揚。
李艷梅:過去,簽個協議、打個欠條、寫個合同,對老百姓來說,是感覺很遙遠的事,但是現在都比較普遍了。辦事、碰到問題,大家都會想到,我得先寫個合同,希望法律能給他保護。
從以前群眾存在的厭訟思想,到如今懂得運用法律維護權利,法律意識的種子已經在每一個中國人的心中深深紮根。
曲淑璉和李艷梅正是這一法治建設成果的見證人,在兩位新老法官身上折射出的,其實也是新中國成立後的法治進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