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3日訊 為全面實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工作目標,嚴控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產生的大氣環境污染,日前,我市下發《關於開展2019-2020年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嚴厲打擊違法焚燒行為。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條例開展秸稈禁燒工作,對發現的野外焚燒秸稈苗頭要快速處置,對已發生的焚燒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和撲救,對勸導無效、阻礙執法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通知強調,要更新四級網格化管理體系,對2018年建立的四級網格化管理體系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員、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成員組成進行更新調整。明確各級網格責任主體工作標准,制定工作流程,建立網格運行機制,實現對各區域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做到秸稈禁燒監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要繼續執行秸稈禁燒巡查機制,逐級成立禁燒巡查隊伍,明確巡查責任,分片逐級包抓落實,禁燒期間實行全天候不間斷專人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通報。要緊盯『第一把火』,嚴查重處違規焚燒秸稈責任人,切實起到震懾警示作用,充分發揮環保舉報電話(12369)作用,受理群眾舉報。
要執行逐級督導督查機制,建立市、縣、鄉、村一級督一級的督查模式。要建立隱患排查機制,把隱患排查作為秸稈禁燒工作的重要措施,要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對於秸稈禁燒工作組織不力、制度措施落實不到位、秸稈焚燒火點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獎懲規定,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要保障經費支持,各級財政應劃撥專款,設立舉報基金,對舉報秸稈焚燒情況屬實的群眾給予一定獎勵。要加強宣傳引導,持續引導群眾增強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