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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這些人被法院點名 發現他們高消費可舉報!
2019-12-05 09:52:12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德興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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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4日訊(李德興 記者 佘雨桐)3日,黑龍江省寶泉嶺人民法院發布最新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截至12月4日信息發布日,以下被執行人均未履行生效裁判。

  寶泉嶺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乾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下列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的措施,限制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對被執行人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截至信息發布日,以下被執行人均未履行生效裁判。歡迎廣大群眾提供以上失信被執行人行蹤和財產線索,對其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予以舉報。(舉報電話:0468—3766109)

責任編輯:郭麗穎

【東北網專欄】黑龍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