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至9月,申某在林口縣的兩個住宅小區進行工程施工,在姜某處購買商?和石料,花費數十萬元。在此期間,姜某一直向申某索要錢款,但申某仍有46000餘元沒有結清。經多次索要,申某以種種理由拒不付款,無奈之下,姜某將其起訴至林口縣法院。2019年8月1日,法院判決申某給付姜某本息合計58000餘元,然而申某卻並未履行義務。10月16日,姜某申請執行。
此前在林口縣工作的被執行人申某已返回山東。法院多次聯系申某,申某均以生意繁忙、路途較遠為由不履行判決義務,也不來法院商談。
面對此種情況,法院一方面通過網上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查找到其名下有一家公司;另一方面安排執行乾警『軟磨硬泡』,幾乎每天都與被執行人申某電話聯系,催促其履行償還義務,並告知申某,一旦其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者構成拒執罪,將對其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
最終,在法律的震懾下,在執行乾警日復一日的堅持下,申某終於主動聯系法院,履行了還款義務。

『我終於拿回這筆錢了。』申請執行人姜某攥著手裡的錢萬分激動地說道。
合縱連橫法
別太意外,交警也來幫忙了
齊齊哈爾市梅裡斯區法院受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在財產查控系統中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輛白色豐田越野車,便依法對該車輛檔案進行了查封,但卻始終無法查找到車輛下落……
11月22日中午,法院接到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電話,稱該車輛出現在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北大街,被交警當場截停。接到通知後,執行乾警火速趕往現場,與交警進行交接,成功將被查封車輛依法扣押回法院。

原來,法院查詢到被執行人的車輛信息後,立即將請求協助查控車輛信息,通過齊齊哈爾中院反饋給公安局交通指揮中心。交通指揮中心部署在全市開展車輛協查工作,幫助法院查找到了這輛車。
這是齊齊哈爾中院為解決被執行財產難找而推出的工作機制,公安機關協助法院查控被執行人車輛,打破了以往執行辦案時找車難、扣車難的局面,有利於對被執行人車輛及時查詢、及時控制,推動案件執行工作。
刨根問底法
別折騰了,以為轉移就行了
2018年,申請人李某以辦理會員卡形式在某健身會館學習。學習一段時間後,李某發現該會館已關門,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家健身會館。此時,李某的會員卡中還有3600元課時費。李某幾經聯系,都找不到原會館經營者。無奈之下,李某將原會館訴至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訴求,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執行法官按照法定流程和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對被執行人進行了財產調查,均未查找到可供執行財產信息。執行法官沒有放棄,果斷將會館經營者孫某追加為被執行人。經查控顯示,孫某有一輛轎車,但該車已不在孫某名下。
執行法官判斷,孫某有可能惡意轉移財產。遂來到交管部門調取了車輛檔案,顯示出車輛轉移到孫某哥哥名下的時間是在本案判決生效後。執行法官又找到孫某哥哥調查。

當獲悉法院找其哥哥調查情況後,不到一小時,被執行人孫某就主動聯系法官,交付了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