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7日訊(記者 包海多) 27日,齊齊哈爾市泰來縣公安局發布通告,將對全縣范圍內非警務人員違法穿著制式警用服裝進行集中整治。

據悉,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是指人民警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樣式服裝,包括常服、值勤服、作訓服、多功能服,制式襯衣及警帽、領帶、腰帶、紐扣等。標志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警銜標志、領花、胸徽、警號、臂章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穿著和佩帶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嚴禁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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