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法官,我來替我姑娘還錢。』 12月11日,手裡拿錢急匆匆趕到孫吳縣法院的並不是被執行人,而是被執行人姚某的父親。
2017年7月,姚某向張某借款10萬元,到期後姚某未償還,張某訴至孫吳縣法院。法院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姚某償還張某借款本息12萬元。但是姚某卻遲遲不履行調解書。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乾警接到案件後,立即向被執行人姚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並進行了約談。姚某給付張某3萬元後,雙方又達成了和解協議,姚某承諾兩個月後還清。
兩個月後,姚某又失信了。執行乾警多次找姚某執行,沒有任何進展。法院對被執行人姚某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封車輛……,可是她仍舊無動於衷。

被執行人姚某經常不在孫吳。看到一趟趟來家裡找姚某執行的法院乾警,一生講誠信的姚某父親坐不住了。『這錢,我幫孩子還。』面對又一次來找姚某,但卻沒有找到姚某的法院乾警,姚父說。12月11日,姚父籌措上錢,來到法院代替姚某償還剩餘借款。
近日,密山法院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來送錢的也不是被執行人本人,而是被執行人趙某甲的母親。
被執行人趙某甲欠申請執行人趙某丙5萬元,在密山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後,拒不履行給付義務,案件遂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乾警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
12月3日清晨7時,執行乾警趕赴被執行人家中,趙某甲已經外出打工。

近日,執行乾警得知趙某甲打工結束返回家中,便再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依法將其拘留。看到兒子因欠錢被拘留,當日,趙某甲的母親帶著錢來到法院,代替兒子償還了全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