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月2日訊 新年伊始,記者從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繼推出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兩險』合並實施政策後,又推出了增加特殊慢性病病種、擴大城鎮職工異地就醫報銷范圍、提高傳染病患者待遇標准、降低醫聯體內轉診起付標准等8項惠民政策,並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增加特殊慢性病病種。哈市將類風濕性關節炎(功能分級Ⅲ級以上)、活動性肺結核、癲癇三種特殊慢性病納入哈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圍。此項政策實施後,哈市的特殊慢性病病種由22種增加到25種。增加的特殊慢性病病種和待遇標准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功能分級Ⅲ級以上)和活動性肺結核兩項病種城鎮職工2400元/年,城鄉居民1200元/年;癲癇病種城鎮職工1800元/年,城鄉居民1000元/年。
對特殊慢性病患者實行長期處方管理制度。根據病情需要,特殊慢性病患者憑處方最多可以一次性開具12周以內相應病種的治療藥品,這是對特殊慢性病患者用藥時的一項傾斜性便民措施,大大減輕了特殊慢性病參保患者購藥來回奔波的負擔。
擴大城鎮職工異地就醫報銷范圍。將城鎮職工參保人員在異地發生的、未進行異地就醫登記備案且不符合急診住院標准的住院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住院起付標准為1500元,住院報銷比例為政策范圍內報銷50%。
提高傳染病患者待遇標准。取消了傳染病患者在傳染病專科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提高傳染病患者在傳染病專科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取消城鄉居民門診就醫限制。取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就醫『每年選擇一所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限制。參保居民依據本人需要,可以在基層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門診自主就醫,學生兒童還可到兒童醫院和高校所屬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進一步方便了參保居民的就醫需求。
促進家庭醫生簽約和診療服務。將城鄉參保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一般診療費的支付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掛鉤,促進家庭醫生簽約和診療服務。家庭醫生與參保居民簽約並提供相應診療服務,經衛生健康部門考核合格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依據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向基層定點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撥付一般診療費,參保居民就醫時不再另行支付一般診療費。
增加結核病門診就醫醫院。在現有定點結核病防治所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肺結核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患有肺結核的參保居民可自主選擇肺結核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降低醫聯體內轉診起付標准。參保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在醫聯體內所屬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經治療後病情符合分級診療規定的,且進行上下級轉診的,降低住院起付標准。向下級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的免收起付線,向上級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的,起付線按上下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差額部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