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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出臺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
2020-02-20 10:55: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孫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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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2月20日訊(記者 孫英鑫) 記者20日從哈爾濱市人社部門獲悉,為減輕中小微企業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的生產經營困難,支持中小微企業共克時艱,哈市相關部門制定印發了幫扶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的實施細則。

  細則中穩崗返還標准為,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於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的中小微企業,可返還上一年度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申報穩崗返還的條件,一是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二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三是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准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裁員率按照上年年末較上年年初參保職工減少人數與上年年初參保職工人數比較確定。其中,參保職工減少人數中應扣除勞動合同期滿、退休、死亡、職工辭職、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人數;四是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申請穩崗返還,需經區、縣(市)工信部門認定,並出具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認定書。

  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本單位職工生活補助、單位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穩崗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參保單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穩崗返還。本細則執行期限至疫情解除或國家、省有其他政策規定時止。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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