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你們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不然我真的橕不下去了。』張某在接到銀行短信提示後,滿懷感激地給大慶高新區法院執行乾警打來電話。
張某是一名被執行人,因民間借貸被法院判決給付姜某60萬元。申請執行後,大慶高新區法院凍結了張某工資卡用於還款,並依法為其保留每月固定生活費,存入另一張卡中。
對於被執行人張某來說,這些保留的生活費雖然平時很緊,但也基本夠花。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張某除了需要購買一日三餐等生活物資外,還需要采購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用於自身防護,這些錢顯得捉襟見肘起來。
無奈之下,2月17日一早,張某給執行乾警打來電話,述說自己的難處,希望法院能給其增加些購買生活用品及購買防疫用品的費用,否則真的難以支橕下去。見其語氣急切,還帶著些許無助,執行乾警讓被執行人張某安心待在家中,第一時間聯系申請人,說明情況,征求意見。疫情當前,申請人姜某欣然答應。

隨後,執行乾警聯系了張某工資所在的銀行大慶分行相關負責人,說明情況,並在銀行的全力配合下,順利完成劃款業務,為被執行人提前支取生活費,將共計3000元存入到張某生活費賬戶中。
在疫情防控期間,高新區法院執行乾警不因疫情停下執行的腳步,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不忘保障被執行人的基本權利。
多方查控,促執行
為做好疫情防控和執行工作兩不誤,明水縣法院充分利用網絡系統查控和數字通信方式與當事人進行溝通。
近日,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執行法官得知被執行人秦某在外地務工返鄉,居家隔離14天完畢後,立即與其通過電話聯系,秦某以其與前妻離婚,析產不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執行法官多次與其電話溝通,釋法說理,闡明當前嚴格的執行政策,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產生的法律後果。同時通過線上查控、限高等手段對其常用銀行卡和微信賬戶進行控制,以掌握主動權。秦某迫於執行壓力,主動聯系執行乾警,履行給付義務,一次性給付2萬元,該案得以執結。
多次查控,足額凍結
疫情期間,賓縣法院執行乾警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充分利用微信、短信、視頻、電話等形式處理執行工作,對涉案賬戶及其他財產,通過『總對總』和『點對點』進行網絡查詢、凍結,切實做到防疫不誤執行,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張某、田某等12人申請執行趙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額近15萬元,法院於1月19日執行立案後,依法向被執行人趙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限制消費令等執行文書,並於1月22日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微信、支付寶進行凍結,控制金額共計2.1萬元,然而這些錢並未達到申請人執行的金額。


近日,執行法官通過線上網絡查控系統進行二次查控,在趙某銀行卡發現足夠執行的存款,迅速將該案的剩餘款項凍結,並與申請執行人電話溝通,申請人同意待病情解除後再發放案款,維護了勝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