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李某因著急用錢,在王某處借款4萬元,約定還款期為兩年。李某還將自己的80畝土地流轉給王某種植兩年,王某一次性支付給了李某兩年流轉費用2.12萬元並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借款+承租土地
老實人真心實意幫忙
場面一度非常溫馨
然後事情的走向卻出乎預料

2018年春天,李某沒有按照約定流轉土地,承諾向王某返還2018年的土地流轉費用10600元。

2019年7月,借款期滿後,王某向李某索要借款及土地流轉費用時,李某態度突然變得很堅決,稱自己沒錢,一分也還不上。經多次索要無果後,王某將李某訴至九三人民法院。
在案件審理階段,李某非常配合,態度很好,表示雖然不能一次性償還,但是願意分期給付欠王某的錢款。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李某又一次沒能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階段後,法官第一時間凍結了李某的銀行賬戶。就在執行乾警向李某送達財產報告令和執行通知書時,李某情緒非常激動,表示很氣憤。
『王某一點不講究,就這點錢還把我起訴了。起訴了不說,還申請執行我。我不簽字!』
『你們法院給我寫個條,保證我簽字你們就解凍我的銀行卡。』
執行乾警反復的釋法明理,李某最終在送達回證上簽了字。因李某無法一次性給付,申請人王某主動提出與李某就還款事宜進行協商。然後李某態度依然如此:『我沒錢還你啊。這事兒,我也不是不想給你錢。』


而實際情況是,經過法官多方查控,李某的銀行卡中就有3萬元。為保障王某合法權益,不誤春耕生產,九三人民法院對李某銀行卡中的3萬元進行了扣劃,對於剩餘未履行部分,執行乾警將繼續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督促李某將欠款全部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