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雖然不在法院,可公正的審判卻從不缺席,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特殊時期法官走進看守所錄音錄像設備已備好,視頻開庭正在進行。
2020年6月10日,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在看守所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林某平盜竊一案:被告人林某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扒竊旅客財物,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

疫情期間,哈爾濱市看守所采取嚴格防疫防控措施,正常提審被告人到法院開庭的形式,在疫情期間會給看守所疫情防控帶來巨大風險。
為解決疫情帶來的難題,使審判工作順利推進,法院乾警前往看守所與工作人員協商,在看守所的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攜帶錄像設備到看守所,通過視頻提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某平盜竊一案。
經查明,2019年11月12日晚,被告人林某平在哈爾濱火車站北站房負一層東側直梯附近,趁被害人楊某林睡覺之機,將其一部黑色手機盜走,後將手機送予他人使用。開庭審理中,被告人林某平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現贓物已繳回並返還被害人。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