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市場攤區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市場供應和疫情防控統籌推進,日前,哈爾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攤區疫情防控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從四方面入手,加強市場攤區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在建立『四級』責任機制方面,明確區級領導包保責任、專班督導責任、市場攤區管理責任和經營業戶主體責任。建立紅黑榜和通報監督機制,自7月1日起,在報紙、公眾媒體上公開公示全市各市場攤區的第一責任人及管理責任人的姓名、職務等,接受社會監督。設置市場攤區紅黑榜,並定期對市場攤區存在的管理人員不在崗、防疫管控不到位、環境衛生髒亂、經營秩序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曝光。在建立市場攤區常態化防疫管控機制方面,要求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健全網格化管理制度,制定輪流值守制度。在建立經營業戶誠信管理機制方面,要求利用大數據對經營業戶進行登記存檔,在系統中錄入經營業戶相關詳細信息。對經營業戶1次未按規定經營的予以警告,2次未按規定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1天,3次未按規定經營的禁止進入該市場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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