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28日訊 27日,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為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十條措施的通知,將繼續減免部分房屋租金,對於免收租金的將給予免稅等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部分措施包括:
一、繼續減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租金。對承租市、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包括政府部門、群團組織、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繼續減免2020年5月-7月(3個月)租金,合計減免不超過6個月租金。對財政補助類機關事業單位,因減免房租影響人員開支和辦公運轉的,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二、繼續減免國有企業經營性房屋租金。對承租市、區縣(市)所屬國有企業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培訓、教育等機構除外),除免收2020年上半年3個月租金外,再暫緩收取3個月房屋租金。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業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定。
三、鼓勵非國有市場主體減免房屋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等非國有房屋業主對承租戶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倡導成員單位免收、減收、緩收房屋租金。對免、減、緩租金讓利較大的企業,在申報各級政府專項資金支持時優先安排,並在評選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等榮譽時對企業突出貢獻者予以傾斜。
四、鼓勵自然人減免經營性房屋租金。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主動為市場主體減免經營性房屋租金的自然人,在其出售該房產並依法繳納相關稅款後,由個人申請,經區縣(市)政府認定,根據其減免房租額度給予個人所得稅不超過10%的補助。同時,在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社保、醫保、房產過戶、子女入園入學等涉及行政服務類手續時,開闢綠色通道,給予優先受理。
五、推動駐哈央企減免經營性房屋租金。協調爭取駐哈央企參照市屬國有企業,執行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因減免租金影響企業業績的,在其年度考核中市直有關部門積極協助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幫助爭取央企總部認可。
六、鼓勵減免培訓、教育等機構房屋租金。培訓、教育等機構承租市、區縣(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經營用房從事培訓、辦學等活動,依照防疫規定延期開學或暫停培訓且不裁員的,免除其2020年2月-7月合計6個月房屋租金,再暫緩收取5個月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