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0日訊『你好,法官,我是申請人張某,我申請執行的被執行人楊某今天出現了!』聽到被執行人楊某露面了,正在晨跑的法官即刻投入工作狀態,囑咐張某先把人看住,他馬上就到。
其實,這案件的執行標的就3000元,錢不多,但事兒氣人。2017年,楊某以急用錢向張某借了3000元錢,當時承諾是臨時借用,幾天就會還。張某看楊某態度誠懇,也沒在意,心想就3000元錢怎麼也能還上。誰成想,3年過去了,這3000元還真就沒還上。
借錢後,張某見楊某絲毫沒有還錢的意思,在多次索要未果後,氣憤的張某訴至法院,但楊某卻將『賴賬』進行到底,張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期間,對於法院采取的失信曝光等多項措施,楊某始終不履行還款義務,楊某堅信為這麼點錢法院不會太上心,自己拖一拖、躲一躲就完事了,最後乾脆就不肯接電話玩失蹤。
得到線索後,法官馬上組織人員趕到楊某家中。面對法官,玩『賴』成性的楊某表情淡然,表示那點錢他會還,請法官再給他一些時間。鑒於楊某之前『躲貓貓』玩失蹤的惡劣行徑,法官深知這楊某又想再次拖延時間,便即刻要求他到法院配合調查。
此時,楊某又以家中有老人需要照顧為由,稱自己不能離開家而不配合法院調查。這次,法官也是有備而來,早在此前就已調查清楚,楊某親屬就住在隔壁,完全可以幫其照顧老人,要求其立刻到法院配合調查。面對態度堅決的法官,一時找不到托辭的楊某這纔乖乖上了法院的車。
到了法院,楊某還是以沒錢為由拖延還款,法官隨即亮出最後底牌,告知其已經查封了他一個存有1400餘元的銀行卡,再次揭穿了其自稱身無分文的借口。隨後,法官鄭重告知楊某,案款雖少,但法院始終沒有放棄調查,通過定期開展網絡查詢發現並控制1400餘元,如果其繼續抗拒執行,將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看到法官對自己的情況了如指掌,楊某意識到今天是『賴』不掉了,不還錢真走不出法院大門,於是拿起電話聯系家人將餘款送來,這筆不多的欠款總算還上了。
法官提醒:根據法律規定,申請人有提供被執行人可執行的財產及線索的義務。本案得以成功執結,就是因為申請人能夠與執行法官密切配合。執行法官在此呼吁,執行並不是執行人員的『單打獨斗』,只有申請執行人與執行法官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壓縮『老賴』逃避責任的空間,纔能夠加速執行進程,助推執行工作順利開展,讓合法權益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