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日訊 大同區的一位環衛工人,在騎車上班途中,被一輛無牌的農用四輪車撞倒後碾軋致重傷,肇事者駕車逃逸。
經大同區人民法院判決,肇事者被判了刑,並判決僱主賠償環衛工人36萬元。
不想,3年的時間裡,這位僱主卻始終未付款。最終,在法院工作人員的努力下,今年8月,這筆被『賴』了3年的賠償款,終於到位。

鮮花送給執行法官
『張法官、姜法官,給你們送錦旗來了,我們從心底裡非常感謝你們!我家多年的案子,終於看到了結果,謝謝你們了!』
8月24日一大早,在我市法院開展的『雷霆2020·油城利劍』懲賴行動的第一天,環衛工魏某的家人,懷著激動的心情,給大同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送來了一束鮮花和兩面錦旗。
鮮花,映襯在魏某一家人的臉上,知情者都知道,這一家人這樣開心的笑,不易。
而魏某的事情,還要從3年前說起。
上班途中遭遇車禍
2015年,大同區環衛工人魏某,在騎車上班的途中,被楊某僱傭的吳某駕駛的一輛無牌農用四輪車撞倒在地,並遭到碾軋,魏某重傷。
事發後,肇事者吳某,駕車逃逸,此起交通事故,不但給魏某身體造成十分巨大的損傷,還給原本並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沈甸甸的債務。
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附帶民事部分,法院判決僱主楊某,賠償環衛工魏某36萬餘元,吳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僱主賴賬賴了3年
判決生效後,楊某、吳某均未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賠償義務,大同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將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移送至大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官了解到,吳某並沒有賠償能力,且已被送監服刑,而僱主楊某在電話中表示,等他工程回款後,會自動履行給付魏某賠償款,但是他不到法院配合調查,還與執行法官玩失蹤。
楊某這一『賴』,就是3年。執行法官窮盡了各種調查措施後發現,楊某名下除有一套價值30萬元的房產外,並未查到其名下其他財產線索。
用房產抵賠償款
得到這一重要線索後,執行法官立即對此房產進行了果斷查封,並敦促楊某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但是楊某仍以待工程回款後履行為由,拒不執行。
因楊某房產在大同區屬高檔小區,地段相對較好,為此執行法官對其房產啟動了評估、拍賣程序。
此房產經兩次拍賣流拍後,申請執行人魏某,同意以物抵債,但楊某及其房產共有者均不予配合執行,於是,執行法官准備采取強制騰退房屋的執行措施。
8月中旬,執行法官了解到,楊某的兒子通過了事業單位公務員的筆試,於是執行法官利用楊某被列為被執行名單可能會影響孩子考取事業單位公務員這一點,對楊某進行思想工作,楊某終於同意交付房產抵付賠償款。
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楊某以30萬元的房產,抵償魏某全部賠償款。
至此,執行了三年的案件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