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30日訊 9月27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近期,隨著國慶假期臨近,傳銷活動又有所抬頭,變得活躍起來,為更好地維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讓大家擦亮雙眼,認清傳銷的本質和危害,積極參與到『打擊傳銷』活動中來,『雙節』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於『謹防傳銷、遠離傳銷、拒絕傳銷』的提醒。
傳銷在我國屬於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並嚴厲打擊的一種違法行為。《刑法》明確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一種犯罪行為;《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傳銷活動。參與傳銷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便利條件的,也要受到相應法律制裁。
如今,各類傳銷活動的主要特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拉人頭』,即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拉人入伙,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收取入門費』,提出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後纔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展下線的『資格』;『團隊計酬』,指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或返利。
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傳銷活動不斷改頭換面、變換伎倆,新型傳銷層出不窮、五花八門,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傳銷組織以『招聘』『介紹工作』『招工』等名義,誘騙學生、農民等求職者參與傳銷活動;以參觀、考察、觀光投資為幌子,誘騙群眾參與傳銷活動;以創業投資為由頭,以『在家創業』『原始股投資』等為誘餌,誘騙群眾參與傳銷活動;打著『國家扶持』『國家扶貧項目』『養老互助』『慈善救助』等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群眾參與傳銷犯罪活動;打著『電子商務』『網絡直銷』『網絡營銷』『點擊廣告即可獲利』『消費返利』『電子虛擬貨幣』等旗號,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活動;披著合法企業的外衣,以銷售商品為掩護,以高額返利、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展加盟商、業務員等形式從事傳銷活動。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共同提醒廣大市民,傳銷活動嚴重危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破壞社會和諧,必須露頭就打,堅決取締。如果發現傳銷活動或者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等,請及時向發生地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電話:12315;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