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養魚』豬崽抵債
2018年3月,李某在好友王某處借款280萬元,約定還款期限為一年,年利率18%。到期後,王某多次索要未果,便將李某訴至大慶高新區法院。法院依法判令李某償還王某借款本金280萬元及利息。不成想,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無奈之下,王某申請強制執行。

收案後,執行乾警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找被執行人李某的財產情況,但未發現任何可供執行財產。隨後,執行乾警帶隊實地走訪時,發現李某名下有一個養豬場,生豬可用於執行。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生豬的品種優劣、健康與否,都會對價格產生重大影響,且生豬數量多、差異大,難以進行評估。若把生豬全部以物抵債,雖能抵償一部分欠款,但可能會使被執行人李某的養豬場直接關閉。
這樣的執行方式,顯然不是結案的首選。
結合該養豬場規模大、李某養殖經驗足的現狀,執行乾警開動腦筋,考慮當前生豬養殖市場前景很好,生豬價格持續上漲,將來收益可觀的事實,將『放水養魚』確定為首選方式來辦理案件。

經過多次調解,最終被執行人李某同意先行給付30只豬崽,用於抵償小部分債務,並與王某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協議。

在執行乾警的見證下,申請人王某帶領收豬中介,從被執行人李某的養豬場處接收豬崽30頭,當場獲得折抵款項。被執行人李某也在執行乾警的釋法明理下,表示一定會按照和解協議約定的時間進行還款或以豬抵賬。
『有味道』的執行
蒲某與袁某本是關系不錯的鄰居,卻因瑣事大打出手。大慶市紅崗區法院審理,依法判令蒲某賠償袁某三萬餘元。然而,蒲某卻拒不履行。
無奈之下,袁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乾警在走訪後,考慮到強制執行雖能快速結案,但兩家人可能再也無法回到從前和睦友好的關系。於是決定,在追求結案的同時,一定要修補好『裂縫』。

經過法官多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耐心勸解,蒲某主動提出,家裡還有兩只豬崽,可以交給袁某抵償部分賠款。蒲某的這份誠意也讓袁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當時『太衝動』,並主動向蒲某道歉,同意剩餘賠款可以分期給付。在執行乾警的見證下,雙方握手言和,蒲某將兩只豬崽交給袁某,並主動給付了部分現金。

回到單位時,同事們好奇地問起,怎麼今天這麼『有味道』?執行乾警幽默地回答,『今天跟'佩奇和喬治玩兒了一天泥巴』。雖然有點髒有點累,但看到雙方當事人重歸於好,再多的辛苦和付出也都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