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有過一次被騙經歷後,人的警惕性會有所提高。近日,我們的執行法官在給有過受騙經歷的申請執行人發放執行款的時候,就被質疑了。
2019年11月,劉某某出差到北京,晚上回到酒店無聊的時候就用手機搜索附近的人,打算網絡交友。正巧這個信息被同樣住在附近的趙某某接收到了,趙某某就給劉某某回復了信息,並將自己的電話號碼告訴劉某某,通話之後又要求劉某某加其微信『飛狐』為好友。兩人聊著聊著,趙某某自稱是老板,可以為其介紹美女做朋友,但是必須先支付些費用。劉某某鬼迷心竅的就交了錢,就這樣,趙某某輕松騙去了1500元。轉賬後劉某某立即感覺到不對勁,再發信息時,發現已被對方拉黑,於是立即報警。
經警方查證,趙某某為雞西人,他以同樣方法和手段騙取3名被害人近萬元。近日,雞西市雞冠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人趙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人趙某某向被害人退賠損失。
依據已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執行局開始執行,通過對被執行人趙某某限制高消費、凍結銀行卡等強制執行措施,趙某某將其應繳納的罰金及責令退賠的案款存入法院賬戶。
可是當聯系劉某某退還被騙的1500元時卻犯了難……
由於劉某某經常居住地在重慶市,無法到雞冠區法院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及銀行卡信息,於是執行乾警打算微信聯系劉某某索要相關信息。
可能是有過被騙的經歷,執行乾警與劉某某的溝通並不順利,一直遭到對方的拒絕。劉某某懷疑辦案人身份,害怕再次被騙,不配合提供銀行賬戶,執行法官被當成了『騙子』。
為了打消劉某某的疑慮,執行乾警以電子送達的形式向其送達已生效的法律文書及工作證件等相關信息,終於獲得了申請人的信任。最後,執行乾警通過法院賬戶將案款退賠申請人,案件終於執行完畢。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執行款發放的過程雖然曲折,但是被執行人的警惕性還是值得肯定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