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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金上京遺址保護條例》出臺 保護區內禁止傾倒垃圾廢料污水
2020-11-27 19:21:54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東北網11月27日訊(記者 張雋珊)哈爾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11月27日舉行,會議表決通過了《哈爾濱市金上京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條例》適用於哈爾濱市阿城區行政區域內,宋金時期女真族所建的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及其周圍分布的金太祖完顏阿骨打陵址、東環五隊團山子遺址、郊祭壇遺址、孫家屯遺址、寶勝寺遺址等相關遺址的保護。
《條例》規定,在遺址保護范圍內,禁止非遺址保護范圍內的常住單位和居民傾倒垃圾、廢料、污水。遺址保護范圍內的常住單位和居民應當在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點傾倒垃圾、廢料、污水,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清運、回收。區人民政府應當公布遺址保護范圍內禁止種植的深根系樹木和深根系農作物的品種,並及時更新。
《條例》規定,在遺址保護范圍內,種植深根系樹木、水生作物、深根系農作物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傾倒垃圾、廢料、污水或者未在指定地點傾倒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條例》規定,區文物行政部門應當落實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古城牆等遺址保護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根據保護需要設置電子監控、護欄等安全防范設施,安排人員二十四小時值守,做好記錄,發現情況按照規定及時報告。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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