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爾濱市民,這個費用交了嗎?下月要收違約金了
2020-12-21 08:15:0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仲亮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黑龍江日報12月21日訊 2020年即將過去,供熱單位提醒廣大用戶,熱費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繳納。用戶拒不繳納熱費的,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為每滯繳一日,按欠繳熱費總額千分之一標准收取。

  按照相關規定,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按面積預繳全額熱費,待供熱期結束後,按實際計量情況結算熱費,多退少補。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應當於供熱期前向供熱單位繳納不少於50%的熱費,剩餘熱費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繳納。需退還熱費的,供熱企業應當在供熱期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新建房屋未交付購房人使用前的熱費,由建設單位繳納;租賃房屋的熱費,由房屋所有人繳納;承租公有住房的,熱費由房屋承租人繳納。用戶逾期未繳納熱費的,供熱單位可以向用戶發出催繳通知書,用戶自收到催繳通知書滿15日仍未繳納的,供熱單位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的用熱權益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限熱或者停止供熱,並向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用戶拒不繳納熱費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供熱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哈市各大供熱單位都開通了網上繳納熱費方式,繳費信息隨時可查,買二手房的市民也可通過網上繳費系統查詢是否有拖欠熱費的問題。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