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關於修改《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有關情況。
《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此次修改,以提高居民室內供熱溫度為重點,同時對保障供熱單位達標供熱以及與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相適應有關內容作出修改,將《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在供熱期內,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臥室、起居室(廳)溫度全天不低於20℃,其他部位應當符合設計規范標准要求。』
強化居民室溫保障,規定『居民室內溫度低於20℃,高於16℃(含16℃)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50%;室溫低於16℃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100%。屬於熱源單位原因的,供熱單位先行賠付,再向熱源單位追償。』
針對限定現場測溫時間,規定『供熱單位和供熱主管部門應當使用經檢定、校准、測試合格的測溫器具,在10點至14點之外的時段對用戶進行現場測溫。』
《條例》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少行政許可事項,優化服務流程,減輕企業負擔,取消供熱質量保證金制度。
此次修改的《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主要在以下4個方面有『新突破』。一是著力在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子女負擔方面作出新突破。新增加了『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對依法生育第二個以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應當建立育兒補貼制度;邊境地區、革命老區育兒補貼可以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發放育兒補貼具體辦法由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省級財政可以給予適當補助』的規定。以及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保障婦女就業權益等5項保障機制。二是著力在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方面作出新突破,推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新增加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立托育服務機構運營補貼激勵機制』的規定。以及明確了托育服務機構建設用地、人纔培訓補貼等5項支持措施和金融、保險服務等3項鼓勵措施。同時,明確了企業等市場主體、社區、幼兒園、用人單位提供托育服務等6種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主要形式。三是著力在促進優生優育方面作出新突破。新增加了『在全省實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所需經費由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負擔;欠發達地區和邊遠地區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予以適當補助。』四是著力在增進嬰幼兒家庭的民生福祉方面作出新突破。新增設了『用人單位每年給予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各十日育兒假,假期工資照發』。
同時,還首次明確了本《條例》規定的,除180日產假以外的,婚假、護理假和育兒假,均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相應的增加了以上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