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釀成兩人死亡一人受傷的悲劇。肇事司機依法被判處刑罰,受害者家屬卻遲遲沒有拿到相應賠償。
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擺在執行乾警面前的,是被執行人正在服刑、沒有更多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充滿悲傷焦慮而又無助的難題。
2018年12月14日,吳某某駕駛轎車拉載受害人袁某某、林某沿大廣高速由北向南行駛,與劉某某駕駛農用拖拉機相撞,致使雙方車輛損壞並失火。吳某某,劉某某不同程度受傷,袁某某、林某當場死亡。後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吳某某負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案件經肇源縣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吳某某依法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35萬元。由於吳某某服刑,一直沒有履行給付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受害者家屬先後多次找到執行乾警,每次都是以淚洗面,一方面是親人的離去帶來的悲傷,另一方面是對於遲遲拿不到賠償的氣憤和焦慮。面對這種情況,執行乾警下定決心一定要啃下這塊硬骨頭。
執行乾警充分利用網絡查控查詢到被執行人有47000元公積金,及時協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支付給了申請執行人。執行乾警又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吳某某家中,與其父母多次促膝深談,從受害者家屬悲傷無助現狀、從親情等多角度,動員吳某某父母幫助吳某某履行債務。

最終,被執行人家屬同意代為履行,先後給付執行款22萬元,至此,案件執行到位26萬餘元,餘款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拿到執行款的申請執行人,再三對執行乾警的認真負責和不辭辛苦表達了感謝。這是執行工作的一個縮影。盡管路阻且長,但我們步伐堅定,只為給這冰冷的冬天帶來一絲溫暖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