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8日訊 1月15日,大慶市市場監管局向全市各藥店、商超、農貿市場、批發零售單位及廣大經營者發布價格提醒告誡書。
據了解,為切實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如下——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第4號公告》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要誠信守法經營,不得趁疫情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坐地起價。口罩、消毒液、藥品等防疫用品以及肉、蛋、奶、米、面、油、菜等民生商品購銷差價應嚴格執行《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第4號公告》,一經發現違反公告要求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誤導消費者。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經營者要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加強自身價格管理。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並對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與此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應理性消費,不恐慌、不搶購,歡迎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