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4日訊(付建國 記者 佘雨桐)晚自習休息期間,多名同學一起玩沙包,一同學在扔沙包時,不小心打到了另一同學的眼睛,治療費花了很多錢,後因賠償事宜,被打同學將對方和學校一同訴至法院。近日,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調解此案,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告母親一次性賠償原告40000元,原告撤訴。
原告小姜與被告小李系大慶一中學的同班同學,且平時兩人關系甚好。2020年10月23日,在晚自習課間休息時,老師回辦公室取材料,他們二人與其他同學,一起玩起了沙包游戲,結果小李在扔沙包的過程中,一不小心打到了小姜的右眼上。事發後,老師讓同學帶小姜去醫務室檢查,並打電話告知其父母。
小姜被送往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其為右眼眼球挫傷、右眼外傷性脈絡膜視網膜病、右眼玻璃體積血。住院治療,眼睛雖然得到了有效康復,但是僅醫藥費就花去家裡4.5萬元餘。
出院後,小姜的母親多次找小李的父母及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協商處理有關損害賠償事宜,但均未達成一致意見。
小姜於2021年1月8日將小李及學校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原告醫療費、護理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6萬餘元。
立案後,因疫情雙方無法來到法院,為不讓疫情影響當事人訴權,法官賈彪建議各方使用『雲間』庭審系統網上開庭,但被告以不會網上操作為由拒絕『雲』審判。為確保庭審如期進行,賈法官再次征求各方意見,在微信群開庭。
2月4日上午9時,庭審如期進行,各方『話聊』,紛紛表達了各自觀點。原告代理人認為,直接傷害行為與學校未盡管理職責,二被告均應擔責。被告小李代理人辯稱,沙包游戲屬於文體活動,根據民法典1176條規定,自願參加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責任自擔,因此無賠償義務。被告學校認為,糾紛發生在休息期間,活動是學生自發組織,與學校無關,校方不應擔責。
在庭審中,傾聽各方意見後,法官賈彪總結三方爭議焦點,但考慮到當事人關系的特殊性,即小姜、小李仍在被告學校上學,關系鬧僵了,對孩子未來可能並非是件好事,不利於孩子成長,於是其決定加大調解力度,對三方展開說服教育。
經過多次調解,三方最終達成了協議,即由被告小李一次性賠償原告小姜各項損失共計40000元。
協議達成後,被告小李母親當即以微信轉賬方式將40000元給付原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