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0日訊 2月9日,記者從牡丹江機場了解到,臨近春節,市區及近郊群眾燃放高空煙花爆竹、孔明燈等現象日趨增多。針對此,牡丹江機場發出提醒,牡丹江市區屬於淨空保護區,上述行為對飛機的飛行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屬於違法違規行為。據了解,機場淨空保護區是指機場規劃跑道中心線兩側10公裡、跑道端外20公裡的區域。以此來劃分,牡丹江機場淨空保護區范圍為:北端到樺林鎮,南到寧安市,東至畜牧三分場、葦子溝村,西至海林市拉北村、泡子村。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牡丹江機場是軍民合用機場,擔負國防任務和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條件的重要設施。為確保飛機飛行安全,牡丹江機場呼吁廣大群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在淨空保護區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無人機等,禁止在航路附近進行飛行活動、燃放高空煙花爆竹以及安裝大功率探照燈,禁止在機場周邊放養家鴿等行為。如確有需要進行上述行為,必須先征求牡丹江機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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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禁止實施下列行為:(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煙霧、粉塵而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二)修建靶場、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者設施;(三)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的或者機組成員視線的燈光、標志、物體;(四)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五)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昇空物體;(六)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七)設置易吸引鳥類及其他動物的露天垃圾場、屠宰場、養殖場等場所;(八)其他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