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不同金額
就可成為不同等級的會員
能領取購物券
更能現金返利
獲得各種精美禮品
一定期限內會員投資
本利可全部返還
……
聽起來是不是很誘人?
但千萬不要上當
圖片
巨大誘惑面前
一定埋著巨大的陷阱
寶泉嶺60餘名中老年人
就落入了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陷阱
近日,寶泉嶺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許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案情簡介
2017年4月初,被告人許某在寶泉嶺租用商服,擔任『老媽樂』寶泉嶺店店長,進行『老媽樂』公司項目推廣活動。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期間,許某在未獲相關資質的情況下,以投資『老媽樂』網上商城會員、投資返利的名義,以高額回報作引誘,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授課、口口相傳的方式對外進行宣傳,發展會員,向社會不特定的多數人吸納投資。許某共非法吸收會員資金近六百萬元。
被告人許某將吸收的資金通過匯款的方式上交『老媽樂』公司於某指定賬戶(於某已另案處理)。於某將吸收的資金轉給『老媽樂』公司後,將返利款轉給許某,許某將返利款給『老媽樂』寶泉嶺店會員發放。扣除返利,共造成六十餘名會員損失合計三百餘萬元。
裁判結果
寶泉嶺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應予依法懲處。本案系共同犯罪,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許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據刑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許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責令被告人許某退賠李某等六十六名被害人人民幣三百餘萬元。
貪小便宜吃大虧
高額返現、高額回報
往往都伴隨著陷阱
作為子女的我們
一定抽時間多陪陪老人
關注父母的經濟動態
多些溝通與關懷
讓不法分子
沒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