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經定好開庭日期
法院卻在臨近開庭前
突然接到電話
不是當事人打來的
而是當事人所在村書記
魏某患病,下地行走十分困難。他年紀大,說話不清晰。他的老伴年紀也大,孩子也都不在身邊。他沒辦法去法院開庭……圖片
法官接到這樣的電話又該如何安排庭審呢?
雞東縣法院受理了原告國某訴被告魏某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主審法官在開庭前接到了被告魏某所在村的村支書打來的電話。
出於對患病當事人的關懷與照顧,法官決定將庭審現場搬到魏某家的炕頭上。
法官的這一決定,雙方當事人都表示同意。當天開庭時,魏某所在的村領導也趕到魏某家旁聽這場『家門口』的庭審。
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雙方對案件事實爭執特別大,誰都不讓步。中途趕回家的魏某女兒,因她不懂法律,聽不進去原告的話,為父母『打氣』,加劇了矛盾,調解陷入僵局。
見此情景,法官建議雙方冷靜,然後為大家細致地釋法析理。旁聽的村領導適時參與調解,當起『和事佬』。
理越說越明,氣越說越順。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魏某給付原告國某建房施工款6000元,並當場微信轉賬支付。
沒有審判臺
沒有原告席與被告席
四十幾平方米的民房中
『炕頭法庭』
用司法的溫度
化解了雙方的矛盾糾紛
責任編輯:郭麗穎
圖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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