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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切口立法破解停車難題 大慶進入新的法治軌道
2021-03-05 13:22:36 來源:大慶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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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機動車亂停亂放一直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頑疾,不僅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人們出行,還影響城市文明形象。

  如今,以小切口立法破解停車大難題的《大慶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3月1日正式實施。但市民對停車難、小區車位管理等停車『規矩』,以及《條例》中明確規定的市民享有哪些權利與義務仍表示出持續的關心關注。為此,記者邀請市人大常委會二級巡視員、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顧雙彥就《條例》實施後對廣大市民的影響給予解答。

  記者:2016年我市被賦予地方立法權。《條例》作為大慶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規,如何延續了既有『溫度』又有『力度』的初衷?

  顧雙彥:法律、法規不是冷冰冰的規則,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我市制定《條例》就深刻體現了這點。

  近年來,隨著大慶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機動車保有量也隨之迅猛上漲。截至目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達76萬輛,位居全省第二位。機動車的快速增長,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停車需求。但目前我市機動車停車場存在的規劃引領缺失、建設投入不足、經營管理不夠完善、停車秩序混亂等情況,導致城市停車難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在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民生熱點和難點問題。

  對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視,將制定《條例》確定為2020年的正式立法項目。《條例》的立法初衷,就是要全面貫徹『立法為民』的理念,聚焦城市管理中的現實急需,聚焦民生熱點,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對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工作,進行頂層制度設計,為解決停車難題、改善城市停車環境和道路交通狀況提供法治支橕。

  記者:針對破解停車難題,《條例》中明確了哪些惠民利民的舉措?

  顧雙彥:圍繞破解停車難題,《條例》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創新設計,設置了多條解決路徑——

  一是規定政府應當加大公共停車場建設的投入。

  二是引導多元化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生態停車場、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

  三是順應智慧城市發展要求,推進智慧停車場建設。

  四是創設小區內由業主依法共同決定增設停車泊位,小區外由公安交警施劃設置24小時或者時段性的免費路內停車泊位。

  五是設置倡導性條款,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場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向公眾開放。

  六是針對停車收費問題,設定了4種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類型。規定在政府全額投資建設的經營性公共停車場和用於經營的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30分鍾以內、殘疾人駕駛車輛停放時間3小時以內;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進行作業的環境衛生專用車、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專用車,其他正在執行公務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此外,還要求發展和改革部門定期開展停車服務成本監審或者調查,公布行業社會平均成本,引導經營者依法合理定價。

  記者:市民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一定的義務。對於廣大市民來說,最想知道的就是今後怎樣停車是規范的?

  顧雙彥:《條例》專門設置了『停車行為管理』章節,對廣大市民提出了規范停車的要求。今後市民要按照規定的准停車型、准停時段、箭頭指示方向停放車輛,車身及運載貨物不能超過停車泊位標線。

  《條例》還針對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擅自設置地樁地鎖、擺攤設點、經營性展示車輛、佔用無障礙停車泊位、停放僵屍車、佔用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公共綠地停車等不規范、不文明停車行為,列舉了負面清單,予以全面禁止,且設有相關罰則。

  作為社會治理問題的停車難題,與群眾利益休戚相關,也應該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市民如在生活中發現上述違法停車行為,可以向城市管理和公安交警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記者:《條例》的施行對我市有哪些積極的意義?

  顧雙彥:市域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維度,法治化是實現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條例》的施行,標志著我市在破解城市停車難、解決停車亂問題方面已經步入了新的法治軌道。

  一個文明的城市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城市。《條例》對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工作,對市民關注的停車難、智慧停車、小區車位管理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讓解決停車難題有法可依,各部門可按照職責依法治理。

  《條例》進一步優化了城市的整體功能,改善城市的停車環境和道路交通狀況,進而不斷提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市民能從自我做起,遵守條例規范停車,讓我們這座城市更有秩序、更宜居,使我們的生活更幸福、更美好,為助力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作出應有的貢獻。

  大慶日報記者潘爽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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