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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要你方便 庭審線上線下都可以
2021-03-22 19:53: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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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2日訊(記者 佘雨桐)『李法官,謝謝你,讓我在醫院就能開上庭,真是方便我們了,我為你們的便民舉措點個贊!另外,你不辭辛苦,幫我們多次調解,守住了我們的親情,我為你們再點個贊!』2021年3月22日上午10時,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被告之一小慧,在庭審結束時,對著手機視頻向大慶市高新區法院法官李海靜這樣表達道。

線上庭審現場。

  多年前,原告王女士與被告肖女士均住在安達市,且是很好的鄰居。後來,王女士搬至大慶。

  2018年10月,肖女士因姐夫鄭某夫婦生意出現困難,急需資金周轉,找到了原告王女士,提出借錢事宜。

  原告二話不說就借給了肖女士5萬元,並約定年利息為8000元,期限為一年。肖女士及兒子小宇、女兒小慧在借款人和保證人處分別簽字。

  隨後,鄭某夫婦將5萬元拿走。借款到期後,鄭某夫婦並未償還此筆借款,導致被告肖女士失約。後原告多次索要,但對方一拖再拖。無奈之下,2021年2月,原告將借款人和保證人一同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償還借款本息共計7萬餘元。

  立案後,根據微機自動分案,此案由行政綜合庭負責人李海靜主審。

  接到案卷後,李法官仔細查閱了卷宗,很快發現肖女士與小慧住址相同,遂聯系原、被告。經了解,原告與被告肖女士關系較好,借款是幫鄭某夫婦借的。

  原告考慮三被告並非實際借款人,為減輕肖女士的責任,申請法院追加實際用款人鄭某夫婦作為共同被告。

  李法官又當即聯系鄭某夫婦,向其釋法明理,告知雖非本案借款當事人,但其畢竟是實際用款人,借錢還錢,用錢還錢、天經地義。

  在征詢意見後,鄭某夫婦同意被追加為共同被告。但由於其手頭緊張,又拒不調解,並認為其與原告並無直接借款關系,致使案件調解出現波折和困境。法院依法送達開庭傳票,庭審時間定於3月22日上午9時。

  『李法官,我在醫院照顧婆婆,開庭可能去不了,這咋辦?』3月19日下午,被告小慧給法官打來電話詢問道。

  『沒事,開庭方式任你選,現場開庭可以,網上開庭也可以,只要你方便。』李法官回復到,並將網上開庭操作流程發給對方。

  案件如期開庭,除被告小慧未到庭外,原告與其他四被告早早到庭。上午9時,法官通過雲間庭審系統在線邀請被告小慧等人視頻開庭。就這樣,線上線下同發力,庭審有序進行。

  經多次調解,在親情感召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即被告鄭某夫婦當即給付1萬元,剩餘款項由五被告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分期償還,於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還完。

  『我很內疚,都是我的錯,都是我惹得禍,抱歉!今後,我一定守護這份親情,按約還款!庭審結束時,被告鄭某對肖女士這樣表達道。看到姨夫悔過,被告小慧特別激動,為此接連為法官點贊,故出現了文中開頭溫馨的那一幕。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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