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3日訊 (記者 佘雨桐)23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公布了2020年全省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郭女士申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2001年12月,被告人崔某與被害人李某金(司法救助申請人女兒)相識並交往。2002年1月5日,崔某將被害人李某金殺害後竊得財物並逃離現場。本案申請救助人郭女士丈夫已於2005年因病去世,是孤寡老人,2010年以前郭女士一直靠每月120元的低保收入維持生活,2010年後,每月收入不到400元,無其他生活來源,平日靠拾廢品維持生活。同時,郭女士還患有心髒病、風濕性關節炎、低血糖等疾病。申請救助人郭女士經濟陷入困境,生活困難。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郭女士作為被害人母親,身患多種疾病,丈夫已於2005年因病去世,是孤寡老人,2010年以前一直靠每月120元的低保收入維持生活,2010年後,每月收入不到400元,無其他生活來源,平日靠拾廢品維生,生活困難。現被告人無賠償能力,該請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及相關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第十二條和《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第十五條的規定,決定給予救助申請人郭女士司法救助金5萬元。
本案是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關注貧困戶涉訴案件,針對生活特別困難的低保貧困戶進行救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救助申請人因刑事案件失去經濟依靠,且孤身一人、年事已高、體弱多病,依靠低保生活,無其他經濟來源,生活困難。人民法院精准發力,對其進行及時救助,幫助其擺脫生活困境,重塑生活信心,符合『當賠則賠、應救盡救』的新理念,對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助力和鞏固脫貧攻堅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