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4日訊 (記者陳顯春 那鵬翔) 近日,齊齊哈爾市依安縣沈洪臣向東北網反映,2006年他為上游鄉5個村修路,至今尚欠修路款47萬元未給他。
3月20日,沈洪臣對記者說,他年紀大了,乾不動了,就指著這筆錢(修路款)養老呢。

據介紹,2006年,從依安縣燃料公司下崗的沈洪臣無事可做,正好趕上當年各村修鄉村公路。沈洪臣就與上游鄉政府簽訂了修紅建村、紅生村、新興村、興欣村、興旺村等五個村的村路工程。路修完後,上游鄉和縣交通局分兩次支付沈洪臣修路款後,仍欠47萬元。
在新興村民委員會給沈洪臣出具的欠條上記者看到:茲2006年統一修水泥路與鄉政府簽訂合同,按合同款項,尚欠沈洪臣尾款12萬元,應由鄉政府管。



『欠我的修路款,有的村有欠條沒有入賬、有的村無欠條無帳、有的村入賬了沒有欠條,』面對這種混亂的局面,沈洪臣說,當初是因為跟鄉裡簽的合同,各個村都有抵觸情緒,有的在財務上就沒有太上心。
記者采訪中向一位村支部書記了解情況,據他講,當時鄉裡參與修路事項,說白了就是為了掌握這大筆修路款的審批和使用權。
如今一晃10多年過去了,上游鄉也換了幾任負責人,沈洪臣數次找到鄉裡,鄉裡均以沒錢等理由讓他等等看。2020年12月28日,上游鄉政府書面答復沈洪臣:只有興欣村往來賬上顯示拖欠沈洪臣修路款15.4萬元。但經紅建、紅生、新興村三個村支部書記回憶,確實拖欠沈洪臣修路款,分別為紅建村6萬元、紅生村4萬元和新興村12萬元,此三筆款項均未下賬。
上游鄉黨委書記張斌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各村修路由鄉政府去還錢,即便當時鄉裡領導決定的,現在也不能亂來;這事屬於經濟糾紛,沈洪臣可以拿著證據去法院起訴。